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颁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和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市办发〔2020〕5号)精神,经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沟通,拟在未来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军人择优招录。为做实做细此项工作,现就开展退役军人有意愿从事社区工作者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已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出生)。
(四)西安市常住户口。
(五)下列人员除外:
👉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摸底条件的。
二、摸底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6日中午12:00
三、摸底手段
有意愿的退役军人请及时扫描二维码,认真填写摸底调查表。
联系人及电话:
苏涛 81709658;张铷 81715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