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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招考退役军人,有哪些特别方式

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特殊优待。单列计划是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单列。例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应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各省(区、市)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本科事业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单独招生是指单独考试、单独招录。例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