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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军休机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军休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切实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军休机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军休机构要高度重视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军休人员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的行为习惯。要责任到人,落实管理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共建氛围

各军休机构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分类处置的宣传教育,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军休人员争当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和志愿者。要通过板报、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方法,营造“人人支持垃圾分类,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各军休机构要加强机构内垃圾桶的管理,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在垃圾桶上张贴或印刷垃圾分类标识,并且摆放在恰当位置。要进一步规范实施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和可回收垃圾应收尽收。生物、化学等易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单位要按照规定加强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规范处置工作,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四、严格实施监督管理

各军休机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军休机构庭院卫生建设工作内容,建立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协调处理垃圾分类存在问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开展。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