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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报送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信息报送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报送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促进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信息报送工作办法。

一、分级确定报送任务

根据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任务不同,将信息报送单位分为一级报送单位、二级报送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1-2名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报送工作。

一级报送单位为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报送动态信息不少于5条,每年报送综合调研信息不少于1条。

二级报送单位为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动态信息不少于3条,鼓励报送综合调研信息。

二、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本办法采集信息主要报送市委、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市局办公室每月统计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报送信息计数以市局官方邮箱统计为准。每年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一)报送计分。

1.完成动态信息最低报送任务的,每月计基础分5分。

2.未完成动态信息最低报送任务的,不计报送分。

(二)采用计分。

1.动态信息单独被采用上报市委、市政府的每条计5分,综合采用的每单位各计2分。

2.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采用的单条信息计5分,综合采用的每单位各计2分。

3.书面约稿信息、综合调研信息单条被采用的每条计20分,综合采用的每单位各计10分。

4.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单条信息计10分,综合采用的每单位各计5分。

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市级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不纳入市级信息报送考核范围。

(三)奖励加分。

1.每月超额完成动态信息最低报送任务一倍以上的,奖励5分。

2.超额完成综合调研信息报送任务并被采用的,每条奖励20分。

3.省、市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信息奖励10分。

三、信息报送程序

(一)各单位采编的信息可根据内容向不同的信息平台报送。同一条信息可以多点报送,也可以单点报送。

(二)各处室、单位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发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邮箱,报送时间为每日下午16时前。邮箱号码:xastyjrswj@163.com。联系方式:81709660,81709661(传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退役军人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增强对政务信息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监督。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编写和报送工作,并为信息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提高报送质量。要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重点任务,开展的重点工作,报送热点、重点、亮点信息,报送有借鉴意义、参考价值大的信息。动态信息要突出时效性、针对性、特色性;经验类综合调研信息要突出典型性,把握好经验可复制性;问题类综合调研信息要把握好选题精、事实清、问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要求。

(三)工作交流机制。局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信息工作培训,通过参与信息采编,面对面培训指导,学习信息编辑流程,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