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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春节慰问年画发放工作的通知

市退役发〔2021〕11号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春节慰问年画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新区、国际港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党和政政府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向他们赠送慰问年画,这既是一份政治荣誉,更是一份政治待遇。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1年春节年画发放工作,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发放范围

全市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

各区县(含高新区、国际港务区,下同)要充分利用新年春节有利时机,结合年画发放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和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协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驻地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对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听取他们的心声,主动了解生产生活实际情况,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对于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要思想引导到位,生活困难的要救助帮扶到位。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优抚对象家中,检查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情况,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层层夯实责任

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年画,不仅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更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区县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要把年画发放工作作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系、检查落实各项政策的有效载体,指导基层结合走访慰问、庆送喜报、贴春联等多种形式做好年画发放工作。要按照发放范围制定发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应发尽发,不漏一户。各区县要在2021年2月20日前,将年画发放工作及有关领导走访慰问情况,汇总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区县在收到年画后,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收集《2021年年画收货回执单》(省级/市级),省市收货回执单分别上报,请于2021年2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处。要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部门作用,务必在2021年春节前将年画发放到每一位对象手中,省、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对年画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4日